这一次我们讲解五戒中的“戒偷盗”。

什么是偷盗,明知是他人的东西,不告而取就是偷盗行为,如果物主发现了,你还要暴力夺取,那就是抢劫了。所以,偷盗和抢劫是两个概念的行为,我们大家要分清楚。在法律概念上,偷盗是违反了普世价值的重罪,要处刑罚的,在佛教中,偷盗行为自然也是极重的业障,是必须禁止的行为。

从佛理上来看,佛陀禁止的偷盗行为,包括了明知道是他人财物,还偷偷拿走的行为,也包括了不知道这个遗失财物是具体哪个人的,但是你可以确定一定是有主物的,那你还拿走,就是偷盗行为。

比如,在一个公司里,看到会议室里有一个物品放在那里,虽然你不知道它是具体谁遗忘的,但是可以肯定,一定是公司里某位同事丢的,那你就不能拿。

反之,如果你已经明确知道某件东西是别人遗弃或者扔掉不要的东西,你取用,就不是违反了偷盗的戒律。

从心理学上看,一个人偷了别人的东西,丢东西的人会心理失落不平衡,就会恶语诅咒或者产生嗔恨心,而偷盗别人物品的人也会陷入经常的恐惧中,怕别人发现东窗事发,所以,一个不良行为伤害了两方的内心,给大家都带来了痛苦和烦恼,你说这种业障重不重呀。

佛陀能在古印度时期制定“不偷盗”的戒律,也是有一段因缘公案的。

据《四分律》卷一记载,佛陀游化罗阅城耆阇崛山时,遵照佛陀的教诲,比丘们在雨季开始之前,在仙人山边用草木搭起一个个简陋的茅草屋。雨季开始之后,比丘们一人一间,在茅屋里面住宿或者用功办道,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结夏安居。结夏安居后,比丘们各自拆除自己的茅草屋,然后开始了居无定所、随处乞食弘法的生活,以便防止比丘在某一处因长期居住而对衣食住等身外之物产生贪爱与执着。

其中有一位名叫檀尼迦陶师子的长老,在结夏安居后,并没有依照佛陀的教言拆除茅草屋、四处弘法度日,而是保留了自己的草屋,一直住在里面。有一天,当他外出乞食归来,发现自己的草屋早已被砍柴人拆除,搬回家中当柴火烧掉了。无可奈何之下,檀尼迦陶师子又用草木造了一个新草屋,可是不久又被砍柴人拆除。

这样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正当他烦恼之际,突然想起了他出家前的一位老朋友,正管理着皇家木材。檀尼迦陶师子便以国王已应允为由,来到仓库里取了一些夏季防洪用的木料,砌成了一座木屋。

当时的摩揭陀国频毗娑罗王知道后十分生气,警告檀尼迦陶师子说:“那是防洪的木材,盗取的人犯死罪!”佛陀知道此事之后,觉得这种行为有损出家人的形象,也违犯了国法,因而制定了不偷盗戒。

持“不偷盗”戒有十种利益:

一、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

二、多人爱念。

三、人不欺负。

四、十方赞美。

五、不受损害。

六、善名流布。

七、处众无畏。

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

九、常怀施意。

十、命终生天。

我们普通人修持“不偷盗”戒,不违法犯罪自然是正确的,更重要的是,要破除对财物的贪执和欲望。当我们呱呱坠地于这个世间时,本来就是赤条条来,我们终有一日还是要赤条条走的,财物、荣誉能带走吗?人生,“参的透”、“看的破”很重要。

《红楼梦》里修道的妙玉说的好: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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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繁复杂的世界和快节奏的生活,让我们渐渐背离了自我;

夜深人静的时候可曾凭栏沉思,多了一份对内心宁静的渴求;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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