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简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设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派驻机构。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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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部驻文化部监察局)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派驻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18]。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办发〔2015〕55号)撤销监察部驻各单位监察局,中央纪委驻各单位纪检组为对外工作联络的唯一名称[19],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其中20家为单独派驻机构,27家综合派驻机构负责监督119家单位[18][20]。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文化部、国家文物局2家单位,主要职责是:履行对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督促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检查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协助文化部及国家文物局做好巡视工作;承办中央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21]。
原先中央纪委、监察部分别有中央纪委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家旅游局监察局,合署办公。2016年初,中央纪委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从单独派驻转为综合派驻,承担对商务部、国家旅游局、贸促会3家单位的监督工作。原先的中央纪委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家旅游局监察局随之撤销[22]。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施行后,调整组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2家单位[23]。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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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设置下列机构(除注明外为副司局级):
办公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
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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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迟耀云(2018年3月21日—2021年5月)
腊翊凡 二级副总监察官(2021年5月—,纪检监察组组长)